半岛网11月29日讯(记者王媛) 今天上午,市民刘女士向市洗染协会反映,她于10月份在上海花3000元购买了一件镶皮兔毛大衣,穿了半个月后,送到位于燕儿岛路的东日隆洋舍洗衣连锁店干洗。11月25日,刘女士拿到洗好的衣服后发现,衣服左口袋处明显脱毛,便要求洗衣店给出合理的解释。
该洗衣店经理金福先生告诉记者,在清洗之前,店方仔细研究了衣服的洗涤标识,“衣服上的洗涤标识非常模糊,竟标注‘不可洗涤’、‘不可漂白’,照此说明这件衣服穿脏后就没法清洗了,我们没有办法,最后只好进行了手洗。”
经鉴定发现,该衣物的洗涤标识完全不符合《国际通用洗烫标识标准》,在洗涤过程中给洗衣店造成误导,洗衣店不应该承担赔付责任,应由衣物的生产厂家承担相应的赔付和解释责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