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母网12月15日讯 时下不少消费者把衣物送到干洗店清洗,各种各样的纠纷由此产生。面对纠纷,经营者如何遵守相关规定妥善处理,消费者如何依据法规理性维权,对纠纷的解决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。
上月底,龙口王女士将一双价值480元的休闲鞋送至某干洗店清洗。半月后取鞋时发现,鞋面明显变色,要求重洗。可一个周后,王女士拿到重洗过的鞋子,发现比原来更加“惨不忍睹”,除了变色以外,还有皮革磨损和脱落现象。与店方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,王女士投诉到消协,要求干洗店按原价赔偿。消协多次调解,干洗店承认在洗涤过程中造成了鞋子损伤,向消费者表示了歉意并补偿200元。王女士也退让一步,接受店方道歉,不再坚持原价赔偿,投诉得到圆满解决。
无独有偶,几天后,消协又接到另一起洗衣纠纷投诉。李小姐送到某干洗店清洗的一件衣服,当时店方检查后没有疑问,第二天店方通知李小姐衣服上有洗不掉的色渍,让她前去确认。当时李小姐身在外地,五天后才去查看衣服,认为这个色渍不是原来就有。消协工作人员了解情况时,双方一直争执不下。李小姐认为,衣服上原本没有色渍,店方收衣检查时也没有提出来,要按原价赔偿800元。店方认为,这件衣服很明显能看出已经穿得很脏很旧,最多只能进行一次免费清洗。消协工作人员指出,在这起纠纷中,双方都具有一定责任。作为经营者,在收衣检查时没有就“须第二天才能确认色渍能否洗掉”向消费者解释,具有事先告知不明的责任,也未详细询问衣服价值和介绍贵重衣物保值精洗。消费者在送洗衣物时没有主动告知衣服价值较高,衣物未能进行保值精洗,而且衣服上的色渍并没有影响到穿着功能,只能按照普通衣物洗涤赔偿标准即洗衣费1到10倍赔偿。多次调解,双方不肯退让,最终消协不得不终止调解,建议消费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。
以上两起投诉,同是由于洗涤纠纷引起,当事人的态度却完全不同:王女士的投诉中,经营者和消费者各自退让一步,得到双方都比较满意的结果;而在李小姐的投诉中,经营者不能正确对待自己在经营活动中的不足之处,消费者不顾相关规定坚持过高的赔偿要求,最终导致双方不欢而散。对此,消协认为,只有经营者诚信经营、消费者理性维权,才是真正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关键。 (迟亮德 张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