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消息报讯 (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齐向东)在餐馆使用的洗衣机出现故障,商家修理时竟以商业用的电器不同于家用电器、保修期限只有半年为由,向顾客收取维修费。难道洗衣机在餐馆使用,保修期就“缩水”吗?
银川市的叶先生称,他2007年11月19日购买了一台名牌洗衣机,发票保修卡齐全。如今洗衣机出了质量问题,售后维修人员来维修时,看到洗衣机放在餐馆里,就称是商用机,只能保修半年,若维修还需支付维修费,叶先生认为这样很不合理。
银川新华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进行调解,工商人员指出,根据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,洗衣机“三包”有效期整机是1年,主要部件是1年。该《规定》并没有根据商品使用环境的不同,对“三包”期限作不同的规定。因此该洗衣机还在保修期内,商家必须对洗衣机进行无偿维修。经过调解,商家同意按“三包”规定修理洗衣机。